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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》主要内容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2-22 浏览次数:430 分享到:

近日,四川省国资委印发了《四川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》,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共八章52条,从企业合规管理实际出发,遵循“坚持党的领导、坚持全面覆盖、坚持权责清晰、坚持协同高效、坚持客观独立”的原则,聚焦合规管理组织和职责、制度建设和合规管理重点、运行机制、合规文化、信息化建设、监督问责等六大部分,主要内容如下:

第一章总则,分别明确了适用范围、合规、合规风险、合规管理的定义、总体要求、工作原则、工作保障等。

第二章组织和职责,从企业合规管理领导机构党委、董事会、经理层、主要负责人、合规委员会、首席合规官到三道防线即业务及职能部门、合规管理部门、监督部门,分别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。其中,明确省属企业应当设立合规委员会和首席合规官。

第三章制度建设和合规管理重点,强调企业应当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。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,明确应当特别关注的重点领域,针对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,通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的方式防范合规风险。

第四章运行机制,对实践中合规管理运行的主要做法和基本制度进行了明确,主要包括: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、合规审查、合规报告机制、重大合规风险处置、违规问题整改、违规举报、违规追责问责、协同运作机制、合规体系评价与考核等。

第五章合规文化,强调企业应当加强合规宣传,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,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。

第六章信息化建设,明确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,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,强化过程管理和动态检测。

第七章监督问责,分别从省国资委监管角度和企业责任主体的角度,明确了对相应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,并规定了企业已建立完备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,经评估符合有关要求的,可以作为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的考量因素。

第八章附则,明确了其他事项,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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